各二级关工委、各关工委委员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、在教育“双减”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等重要指示精神,全面落实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《关于推荐“科学家精神”讲师团专家和中小学校外(高校)科技实践场馆的通知》(苏教关委〔2026〕7号)部署要求,进一步教育引导全省青少年学生厚植家国情怀、涵育科学素养、弘扬科学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做好我校“科学家精神”讲师团专家和中小学校外(高校)科技实践场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基本要求
1.“科学家精神”讲师团专家推荐要求
(1)具备“四有”好老师要求。要“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”,善于“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,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,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,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。”
(2)专业领域高水平专家。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在所属学科领域、行业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影响,包括两院院士,以及现职或退休的科学家、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、省级以上教学名师、“黄大年式教师团队”负责人等。
(3)科普领域知名专家。现职或退休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、党政干部,热心科学传播活动,在科普创作、科学知识普及、科学家精神宣讲等方面成效突出、实绩显著,有一定的社会影响。
(4)具备开展宣讲工作的良好素质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、公益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,热心关心下一代事业,愿意牺牲个人时间为中小学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等活动,以自身奋斗故事和专业知识激发青少年好奇心、想象力、探求欲,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、愿意献身科学研究、立志科学报国的青少年群体。身体健康状况良好,精力充沛,能够适应线下科普宣讲、青少年学生入校交流等工作安排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(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)。每年每位专家为中小学生宣讲不低于2场。
入选的“科学家精神”讲师团专家,将统一纳入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师团“双百专家库”,供各地教育系统关工委选用,实现优质专家资源全省统筹、共建共享。
2.中小学校外(高校)科技实践场馆推荐要求
(1)基础设施优良。拥有固定的实体场馆、实践场地及配套功能区域,场地规模、布局设置符合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开展要求。配备先进、适用的科技设备器材和数字化实践平台,软硬件设施维护良好、运行正常。包括但不限于高校科技馆、博物馆、重点实验室、重点实训基地等,自愿面向中小学生有组织开放,统筹利用课后服务时间、周末、春秋假、寒暑假等,经常性开展场景式、体验式科学教育和实践活动。
(2)组织领导有力。场馆所属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实践工作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服务意识,社会认可度高、口碑良好,建有科技场馆与校关工委协调配合的组织管理架构和规章制度,工作责任明确、运行机制顺畅。
(3)工作队伍完善。组建结构合理、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,包括专业接待、技术指导团队和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。积极吸纳教育系统关工委老同志、高校大学生志愿者等加入师资队伍,人员具备相应的科技素养、教学能力和服务意识,能满足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的指导需求。
(4)育人成效显著。坚持以育人为导向,结合青少年认知规律和科技教育需求,开发设计针对性强、内容丰富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,满足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学习实践需求。注重紧扣科技发展热点、社会民生重点等,策划开展形式多样、特色鲜明的科技实践活动,活动参与度高、覆盖面广,育人效果明显。
(5)公益属性鲜明。秉持公益普惠原则开展科技教育实践工作,除向参与学生收取必要的材料耗材费外,严禁额外收取其他费用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各类科普活动。积极运用数字化、信息化手段开展科技教育活动,优化活动组织流程,降低运营管理成本,提升公益服务效能。
(6)安全保障到位。建立全覆盖、全流程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,明确安全管理责任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、设备和人员,有效运用数字化监控等技术手段,对实践场地、活动过程进行有效安全管控,切实保障参与青少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活动顺利开展。
入选的科技场馆,须积极融入地方科技教育体系,自觉接受场馆所在设区市教育系统关工委的统筹指导、业务协调和工作监督,配合开展区域内青少年科技实践相关工作。
二、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
1.申报组织:严格参照推荐条件,坚持好中选优,严把质量关口,认真开展摸底、挖掘和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对象兼具专业性、示范性和公益性,能够切实发挥科普教育、实践育人的引领作用。
2.推荐名额: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,每个单位推荐讲师团专家候选人不超过1名、科技实践场馆不超过1个。校关工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遴选,择优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后统一报送省教育系统关工委。
3.报送要求: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校关工委1637办公室,联系人:梁婵,联系电话:86336078。报送材料包括:《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“科学家精神”讲师团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中小学校外(高校)科技实践场馆推荐表》(附件2)。纸质版一式1份(加盖推荐学院或部门公章),电子版(Word格式,命名为“学院/部门名称+推荐专家姓名/场馆名称”)请发送至电子邮箱:cliang@cztgi.edu.cn。
附件1.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“科学家精神”讲师团专家推荐表.doc
附件2.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中小学校外(高校)科技实践场馆推荐表.doc
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2026年4月15日
